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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时间流逝,他越来越孤廖寂寞,只有小羊还陪着他。
可小羊只有十七岁,已经出落成一个美少年,上海处处是机会,他没有理由把一个聪明机灵的美少年天天关在家里伺候人。
好在,小羊百分百爱他,忠心他。他不怕小羊乱跑,一头小羊再怎么野跑也总是要回家的。
文祖献提着医疗箱独自回到卧室。
他脱下睡裤,露出雪白的大腿,因为身上的皮肤太白太嫩,所以大腿内侧的一行小字就变得格外显眼。
字是邵文雄找人纹的,内容是“邵文雄的母狗”,单单六个字,如邪祟鬼魅般卑鄙地玷污了他的身体。
这六个字时常刺痛着文祖献的眼睛,他好好的人,怎么就变成狗了呢?所以邵文雄在他这里该死,若邵文雄不是那样有权有势,他很想让邵文雄也品尝一下当狗的滋味。
邵文雄的死对他来说一点都不可惜,他甚至觉得邵文雄死的太容易了。
文祖献拿起刀用酒精擦过消毒,然后很利落地在皮肤上划开那行小字,不知道是皮肤太嫩还是割的太深鲜血很快溢出伤口,文祖献疼地浑身发抖,他把毛巾叠成块咬进嘴里,手上依旧不停,直至将那块带字的皮肤划得血肉模糊。
文祖献在伤口上倒上生理盐水和碘伏,用纱布包好伤口后脱力地倒回床上。
这样的事他不是第一次做了,邵文雄在他大腿内侧纹字之前还在他的后腰处也纹过一次。上一次他还不是很熟练,因为伤口感染发烧了许多天,至今他的后腰处都留有一块淡淡的疤痕。
这样自残的行为没能吓住邵文雄,邵文雄转头又在他的大腿内侧纹了字,身体是他自己的,总不能邵文雄纹一次他就自残一次,邵文雄热衷于在他身上留下记号,可他却不愿意在自己的身上弄满伤痕。
好在邵文雄终于死了。
下午,小羊牵着乖巧的邵元棠在卧房里找到文祖献。
文祖献正在呼呼大睡,脸蛋睡得粉红,吐出来的全是热气。
邵元棠爬到文祖献身上拍打亲爸:“爸爸,大懒虫!不要睡啦。”
文祖献睡得毫无动静,只“哼哼”了两声,小羊钻进被窝想陪文祖献再躺会儿,结果发现文祖献通体火热,一张脸烧的滚烫。
小羊慌忙爬起,轻轻拍了拍文祖献的脸:“哥哥,你怎么发烧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