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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我怕引起他们注意,发现我是妖。
仙门弟子见我不搭理他们,觉得无趣,就走了。
我看了一眼他们离开的背影,转回头来,继续卖我的花瓶。
这个世界仙妖混杂,没有成仙的,但是有修仙门派,有我们成精的精怪,有妖,有怪,有魔。挺驳杂的。当然人占大多数。
我作为一只体型袖珍的小鸟,本来我也不怕他们发现我的妖身,因为我对于仙门作用不大,灵兽坐骑都当不了,唯一的用途就是拿来炼丹,可即便炼丹也费柴火,因为我没啥修为,练不出什么好东西,就是杀了我吃肉,也没二两。
但是我又想到,不怕一万就怕万一,人心险恶,万一他们之中有人口味特殊,真拿我塞牙,馋我身上这二两肉,那我也就交代了。
呃对了,还有一个用途,再万一有人想拿我当花肥,活埋了我。那我死的就有点惨了。
小说里不就经常写吗,捉了一只小妖,没什么用,要么吃肉,要么当花肥,催生一下灵草灵植。
如此说来,我也不是没什么用,起码我身上有二两肉,我还可以当花肥。
这么说,我就更要保护好自己了。一只小鸟离群索居的独自在这世上苟活着,还要给自己挣饭吃,不容易。
我都活得这么不容易了,我当然要避免所有丢小命的可能,哪怕一丁点我都不冒险,所以一般我与修仙的门派弟子都是井水不犯河水,不与他们为伍。
我蹲在花瓶后面,继续卖我的花瓶。
花瓶不好卖,没有人愿意买单只的,觉得买单只不吉利,摆着不好看。就是勉强做水缸还口小而且有裂纹会漏水,总之没什么用。
但最后我用我三寸不烂之舌,耗费两个时辰,成功卖出去了。
买家是一位大妈,她听我建议要回去插鸡毛掸子,我跟大妈一手交钱,一手交货,大妈给了我二十个铜板,扛走了花瓶,银货两讫。
我数着这二十个钱,心里挺满足,好歹比当铺的出价贵了两个铜板。
这么多钱我舍不得用,珍惜的收起来,数出四个,买了三个馍馍,一碗稀饭,填饱了空了三天的肚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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