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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(第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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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2004年6月

6月,白天越来越长,黑夜越来越短,夏天来了。

我拿到那张厚厚的印着精致花纹和水印的硕士文凭,在剑桥城初夏特有的金色温暖的阳光下面,把黑色方帽抛向天空,欢呼,和所有认识的不认识的人合影,天黑下来,和陌生人在拥挤的小酒馆跳舞,在子夜来临的时候第一次喝醉,下一秒,对那个企图把我骗上一辆半旧的别克车的男人说sorry,然后一路跑着回去,气喘吁吁,浑身充满深蓝色微醺的夜的气息。

从来没有过的宿醉之后,我整理东西,离开波士顿。许多东西,不合身的衣服,磨损的旧鞋,连同一打资质参差的追求者……我只想扔在身后,因为像所有二十几岁的女孩子那样,我就要去纽约,为寻找两件东西,love and label。而且,我相信, for me,they must be the best love and the top labels。

不过,第二天下午,当我走过四十二街中央车站的月台和大厅,普普通通的男人女人一个接一个的向我迎面走来,人流中偶尔也会有一个特别漂亮的面孔,一个吸引人的身影出现,从我身边经过,不带一丝笑容,不看我一眼,哪怕眼角的余光也没有,我不太记得那个时候的心境了,但那时的我一定没有期许过,我的love and label会来得如此之快,和梦想中的一样,the best & the top,同时又是那么的不同。

2)我

你可能认识我。或者说,总有和我差不多的女孩子,出现在你的身边,在你经历的任何一个片断里,如果你在中国任何一个大中型城市生活过的话。我很普通,我就是通常人们说的那种好孩子。

我7个月的时候,会讲话了;一岁半,我会组词、背儿歌;三岁的时候,坐在7尺长,光华可鉴的黑色钢琴前面,弹奏车尔尼教程里的练习曲;幼儿园里,讲故事拿到第一个奖;然后,小学、中学,一个接一个的第一名。与此同时,我骄傲的要命。我最后一个朋友,在14岁的时候与我渐行渐远,只因为那一年,她开始喜欢偶像明星、流行歌曲和学校里帅气的男孩子,而我,如果有人问我喜欢什么,唯一的答案是:读书。

我是父母的骄傲,老师眼睛里最后一块净土,是彻头彻尾的教育制度的产物。到高中毕业的时候,我读过学校图书馆里每一本劳伦斯和奥斯丁,但是从来没有恋爱过。在我十几岁的记忆里,只有一些片断长久的断留下来,在回忆里反复的出现:比如14岁的时候,一个英俊而品学兼优的男同学和我一起坐公车回家,磕磕巴巴的要我提前一站下车,跟他一起走一段路。我想也没想就回绝了,为什么要少乘一站路的车,为什么要走回去?我懵懂无知。直到车子到站,我们分头朝自己家走去的时候,他在离我5步远的地方回头看我;又比如17岁的时候,一个读书不怎么好的男生看着我交到讲台上去的高考志愿表发呆,他原本就坐在我身后,但很快我们就会相隔千里。这些片断,都曾经有片刻工夫,让我的心微微颤动。而这些颤动就是我在24岁以前,对于爱情最深的感动了。

1998年9月,我离开我出生的城市去读大学,2002年9月,我离开我出生的国家去读graduate school。我不断的远行,不断的把旧的东西留在身后,不带感情,毫无眷恋。如果今天是3050年,我可能还会离开我出生的星球去仙女座读书。而2004年的6月,我离开的地方是波士顿的剑桥城,随行的不过两个箱子。留在身后的是些学生气的装扮,几十本参考书半卖半送给别人,同时心里得意,因为我几乎可以毫不费力的复述出其中任何一本的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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